西华大学理学院2025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学科主任、研究生秘书组成,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2.各学科成立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各学科招生工作由各学科主任负责,成立以导师为主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无近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人员参加本学科复试。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纸质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准备工作
1.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
2.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学院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3.复试命题工作按照《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规范》要求执行,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4. 学院提前在学院官网公布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
四、复试科目及要求
1.复试科目
(1)专业课笔试。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理论,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具体科目见《西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长2小时,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具体科目见《西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笔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作资格认定,需加试合格后再参加复试。
(2)综合面试(满分200分)。
包含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①外语能力测试(50分/30分合格):含听说能力考核,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
②专业综合面试(150分/90分合格):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3)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学术诚信、遵纪守法等,通过综合材料审查与面试考察进行,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体检。考生体检由西华大学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开展,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2.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构成:总分300分=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值)×100×60% +(复试总分/300)×100×40%(计算精度:各环节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录取实施规范
(1)复试组织要求:同一学科(专业)须统一命题标准、评分尺度及考核流程;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保存一年。
(2)差额复试原则: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录取排序规则:按总成绩降序录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初试总分、业务课二、业务课一、外国语成绩。
五、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符合西华大学2025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时到理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2B-209报到,报到时须带本人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一寸蓝底或白底彩色近照一张(贴体检表)。理学院复试工作人员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考生领取复试表、体检表、复试安排表,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考生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复印件空白处手写标注:“此复印件确认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并签名。
2.学院负责组织复试;
3.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到西华大学医院进行体检;
4.学院负责接收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表、体检表等有关材料及定向协议,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六、接收调剂生办法
调剂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四川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规范开展调剂工作。
(一)基本要求
1.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西华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同属一个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专业代码前两位为14的交叉学科可跨学科门类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一致。
5.统考科目调剂原则:
(1)英语一(201)可向英语二(204)调剂;
(2)数学一(301)可向数学二(302)或数学三(303)调剂;
(3)数学二(302)可向数学三(303)调剂。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7.照顾专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以及其他未说明的调剂原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成 员:学院党委书记、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学科主任、研究生秘书
八、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学院纪委书记
成 员:学院纪委委员
监督电话和邮箱:87728513
西华大学理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