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原则,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招生质量关;
3.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持续提升招生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过程管理,研究处理招生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审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并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及最终结果负责。
2.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及相关专家组成,且不得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考核工作,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纸质记录统一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三、复试科目及要求
(一)复试科目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体系、核心理论掌握程度及实践应用能力。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长为2小时。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难易程度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作为资格认定依据,加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1)070100数学复试科目:常微分方程或概率论,任选一。同等学力加试:①复变函数;②近世代数基础。
(2)070200物理学复试科目:量子力学。同等学力加试:①热力学与统计物理学;②原子物理学。
(3)070300化学复试科目:有机化学实验或波谱分析或分析化学实验,任选一。同等学力加试:①综合化学;②绿色化学。
2.综合面试(满分200分)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包含以下两部分:
①外语能力测试(50分,合格线30分),含听说能力考核,每位考生时间约5分钟;
②专业综合面试(150分,合格线90分),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及学术创新能力。
3.思想品德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学术诚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通过综合材料审查和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由西华大学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总分300分=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单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值)×100×60% +(复试总分÷300)×100×40%(计算精度:各环节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录取实施规范
1.复试组织要求:学院同一学科(专业)须统一命题标准、评分尺度及考核流程;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电子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严格执行“三随机”原则(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组成复试小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保障复试工作规范有序。
2.采取差额复试原则: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120%,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
3.录取排序规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初试总分、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高低排序。
四、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1.所有复试考生须达到西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理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2B-209报到,并提交以下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一寸蓝底或白底彩色近照1张(用于体检表);④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复印件空白处须手写标注“此复印件确认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并签名。
2.学院复试工作人员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考生领取复试表、体检表及本单位复试安排表,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学院负责组织复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三)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到西华大学医院进行体检。
(四)学院负责接收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表、体检表等有关材料,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五、接收调剂生办法
按照《西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接收调剂生办法执行。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及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牵头组织保密、纪检等相关人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巡查监督。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组织再次复试。
3.严肃考风考纪。学院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信息。对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复试结果。
5.实行复议制度。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经调查属实的投诉、申诉问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学院公开申诉电话:87723108。
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 员: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学科主任
秘 书:研究生秘书
八、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学院纪委书记
成 员:学院纪委委员
监督电话:87728513
本办法由西华大学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理学院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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