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者:理学院发布时间:2019-03-26浏览次数:1017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要求》及《西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 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4.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院长助理、学科主任、研究生秘书、学科秘书、科研秘书组成,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复试办法的制定、调剂工作的统一领导、招生名额分配、录取名单审定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2. 各学科成立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各学科招生由各学科主任和应用研究所所长负责,成立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其中1人为外语口语优秀的专业教师,担任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复试结束后,各学科应及时将复试成绩提交学院,学院及时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如考生有申诉或质疑,请电话联系028-87723108(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028-87723006(物理学)。

4. 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学院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5. 命制复试试题

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的主要内容有专业课、外语听力和口语、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思想品德和体检。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6. 各学科在校研招办认可的时间、地点进行复试。专业课笔试阅卷规则与初试阅卷规则相同。

7. 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将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于考生,考生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由学院在本单位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复试科目及要求

1.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专业课笔试命题工作按照《西华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专业课笔试考务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2. 复试前由学校研招办认真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复试期间还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须带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3. 复试科目

专业课笔试。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理论,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试时间2-3小时,卷面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主要内容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每生面试时间25分钟左右。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复试考生体检由我校校医院完成,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和四川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4.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占100分。

5. 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各学院应严格按考试总成绩拟录取考生。

6.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其中数学1:1.4,物理1:1.4,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化学)1:1.5)。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一年。

四、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不限。

五、复试标准

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和要求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包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标准、复试要求、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等),见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流程。

六、复试程序

1. 资格审查。复试考生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报到时须带本人材料: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士兵计划:以上证件+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并准备好复印件。④一寸近照一张(贴体检表)、⑤政审表(政审表在西华大学校园网可以下载,所有录取考生都需要交一份政审表。应届生所在学院总支盖章,往届生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盖章)、⑥研招办核查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学生证等相关材料,考生领取复试表、体检表、各学院复试安排表;

2. 学院负责组织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

3. 学校校校医院组织体检;

4. 学院办理政审(人事档案)有关手续;

5.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定向生有关手续。

、接收调剂生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1. 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调入专业或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3. 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统考英语一、英语二由高向低调。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的,只接收初试科目有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的考生。统考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由高向低调,理学自命题数学视为统考数学。本科为化学、化工或相近专业且第一志愿报考也为化学或化工等相近理学专业的学生,可调剂到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下的功能材料化学方向,但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合格。

4. 所有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不限。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相同专业调剂优先,遵循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调剂录取原则。

6.本办法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学院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八、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理学院纪委书记

成 员:理学院纪委委员


监督电话和邮箱:028- 87728513, 3089685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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